问题 | 我今天在药店买了过期药,已经服用了,才发现过期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销售过期药品将受到处罚,消费者有权退款或更换药品,若已造成损害则有权获得赔偿。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法律分析 销售过期药品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对于消费者,给予退款或更换所购买的药品,消费者已服用并造成损害的,赔偿损害所造成的损失。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拓展延伸 购买过期药品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购买过期药品后,首先要保持冷静。如果已经服用了过期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密切关注身体是否出现任何异常症状。如果出现不适,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服用了过期药品。在等待医生的建议时,可以饮用大量的清水以促进排尿,帮助身体尽快排出药物残留。同时,保留购买过期药品的收据和包装,并与药店或生产商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并寻求退款或咨询处理建议。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检查有效期,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记住,安全第一,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健康。 结语 购买过期药品需保持冷静,如已服用应停止使用并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出现不适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保留收据和包装,与药店或生产商联系,寻求退款或咨询处理建议。购买药品前注意检查有效期,确保安全。安全第一,保护健康需及时采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八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 第八十八条 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六条 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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