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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偿还者无力偿还怎么办?
释义
    《民事诉讼法》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一、公司破产申请条件
    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二、哪些主体不能作为破产申请人
    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主体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所以不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不能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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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