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资和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退休费、食品费、社会保险、付费假期等。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给工人本人。不得无故扣除或拖欠工人的工资。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公共福利设施,为工人的休息、培养和康复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工人的福利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