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未转正开不开离职证明 1、未转正期间离职需要开离职证明,不论是否转正,只要用人单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提出辞职,而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单位必须开具离职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离职证明该包含什么 离职证明包含如下: 1、离职证明必须载有法律法规定规定的必备内容; 2、有必要载明离职原因或离职性质; 3、建议载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