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莒县陵阳街道岳家庄科村位于沭东新区,典型的城乡结合部,420户,1206口人。岳家庄科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楼所有配套建设基本完成,于12月5日左右城投楼房交付。社区跟村里也正在拟定分楼方案,最近安置老年人154户,青年263户,二期安置房主体已完成,正在进入装修阶段,计划明年可完成全村搬迁上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