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
释义 |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支出后的净所得额,它不等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额。 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较为复杂 企业所得税以净所得为计税依据,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需涉及一定时期的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纳税;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纳税;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这种将所得税负担和纳税人所得多少联系起来征税的办法, 便于体现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办法 通过利润所得来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通常是按年度计算、衡量的。所以,企业所得税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与会 计年度及核算期限一致,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企业核算期限的一致性。 一、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企业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职能作用。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是我国经济分配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企业所得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财政收入作用。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第二大主体税种,对组织国家税收收入作用非常重要。 2、宏观调控作用。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最主要的税种,有减免税降低税率、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减计收入等众多的税收优惠措施,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在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企业所得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也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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