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对于 结婚证 遗失的,在 补办结婚证 是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在场,还有备齐相关的证件及材料等到当事人户口本所在地民政局进行补办,而这个补办结婚证的 结婚 日期还是大家原来登记结婚的那一天,只不过会在备注一栏里打印上现在补 领结婚证 的时间,以及补发结婚证的档案号而已。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 结婚登记 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