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危险品运输公司出具一个查档表格,凭此到发证机关查询档案,如果是真的,交通局会给你填上相关明细并盖章确认。但是有些证确实是交通局发的证,只是没有相关底档,不管是当时政策上的疏漏还是培训机构人为的钻了空子,都可以归为无效证件。需要补齐相关材料,比如报名表格、学历证明、培训机构的签到表、以及考试成绩表等。能补齐的,归为真证。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