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一寸照片,填写需要途径西藏境内的需办证的地区。2、由现在的工作机关出具介绍信,到西藏的对口单位,再由西藏的单位出具介绍信,凭本人身份证到边防总队或支队签证处办理。3、在拉萨市当地旅行社办理旅游性质边防证,有本人身份证即可。如果是非中国籍的人想要去,一般需要办理入藏函,港澳游客持中国特区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 法律依据: 《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出入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应当持以下有效证件通行,并接受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和管理:(一)户籍在本边境管理区内的我国公民,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二)户籍不在本边境管理区内的我国公民,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其中已办理所在边境管理区《居住证》的,可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三)经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境的人员,须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四)海外华侨、境外藏胞、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国人(含无国籍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