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埋藏物的善意取得是否适用 |
释义 | 不适用。在我国,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其交易不满足善意取得制度中的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表示合法占有标的物条件。 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所有权转让:指义务人将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 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式,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其所有权按交付转移,无需办理特殊手续。 房地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式,其所有权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二、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所有权是如何的 埋藏物与隐藏物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主物。所谓隐藏物,是指放置于隐蔽的场所,不易被发现的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与隐藏物的归属,根据该条的规定,归国家所有。但这并不是说埋藏物或隐藏物一经发现,都毫无例外的归国家所有。 有埋藏物或隐藏无被发现后,如果埋藏物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合法的所有权或者其继承权时; 应当将发现的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交还给埋藏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以保护合法财产权利。 只有确实查证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时,才归国家所有。 三、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有哪些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有: 1、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当处分物已经交付,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时,买受人因其善意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处分人要求不当得利返还。这样,当他还有损失时,他会根据侵权法向处分人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侵权行为也是一般的侵权行为; 2、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很重。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处分物交付时,赠与合同无效,处分物的所有权在我国法律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框架下返还给权利人; 3、但在买卖合同中,当买受人未支付价款且善意时,处分物不再归权利人所有,而是归买受人所有。 4、因此,权利人的损失只能通过以下列方式得到弥补,处分人向买受人要求不当得利返还,因为买卖合同无效,所以不能要求买受人支付价款;不当处分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时,不当得利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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