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人联系不上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找不到被告,可以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2、如果法院电话通知被告,但被告没有到法院领取传票,法院还可以邮寄方式送达给被告; 3、在法院电话和邮寄方式通知被告之后,被告没有到法庭应诉,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但民事案件有的不能缺席判决; 4、如果法院受理了起诉,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时间为60日; 5、法院找不到被告,告知原告无法受理的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 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综上所述,打官司被告无故不出庭,法院是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只有原告出庭的情况,作出缺席判决对被告是不利的,也容易侵犯被告的权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