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过户的非公证方式 |
释义 | 继承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或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在完成对继承人信息和材料的审核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公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分配协议即可。遗嘱继承房产需要出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屋产权等办理继承转让登记。 法律分析 继承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或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在完成对继承人信息和材料的审核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不动产进行登记。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公证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公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分配协议即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遗嘱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遗嘱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方式如下: 1、继承过户的房产应该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还要注意房屋的性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若确定该房屋为可继承过户的房屋,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办理过户登记; 2、需要出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屋产权等办理继承转让登记; 3、有法院判决的,可以携带判决等材料。 拓展延伸 房产遗嘱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结语 继承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或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在完成对继承人信息和材料的审核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公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分配协议即可。遗嘱继承房产需要出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屋产权等办理继承转让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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