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人才落户流程 |
释义 | 第一步:完成单位注册 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输入密码登陆成功后,点击人事人才,找到落户单位管理,进行单位注册。 单位注册信息上报后只等待线上审核,无需现场递交材料。 第二步:单位注册成功后,提交申报信息 单位注册完成后,可以正式填写个人信息了,找到居转常落户,点击填写个人信息,输入主申请人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就可以填报个人信息了。 请严格按照页面向导填写申请信息,配偶如需随迁,填写要求与主申请人一致。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形成上传附件清单。 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然后选择申报网点,并严格按照系统样张填写好《申请单位请示公函》,最后点击“上报”,到此居转户的信息填报工作就完成了! 温馨提示:清单中若有承诺延交材料,请尽快补充上传至系统,待预审通过后一并递交至现场受理窗口。若逾期未补充,系统将自动退回你的落户申请。 第三步:信息提交完成后,等待预受理结果 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预受理结果,若预受理退回,请按照退回意见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 待预受理通过,点击下载调档函,请系统按照要求打印并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第四步:递交书面材料至窗口现场受理 生成《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并下载《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书面材料申报清单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递交至窗口进行现场受理。 第五步:进入后台审批阶段 审批通过人员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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