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受胁迫行为人的撤销权是形成权
释义
    受胁迫行为人的撤销权是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虽然撤销权的行使要通过法院来实现,它具有请求权的部分属性。但是,撤销权中形成权的属性更加明显。
    法律规定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胁迫而签订的合同,依法是可以撤销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找法网提醒您,若受损害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不撤销合同,从而选择变更合同,使合同变得公平合理后,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2: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