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见的诉讼标的具体如下: 1、有形财产,是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是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是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