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收到法院传票后,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若男方收到女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这个时候,建议男方可以积极应诉。如果置之不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调解和庭审,对于男方来说是不利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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