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一、撤回要约和撤销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是: 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 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 二、怎样定立要约的有效期 要约的有效期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约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或者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2、要约在承诺期限届满前被拒绝或者被依法撤销的,要约自被拒绝或者撤销时失效。 三、合同撤销和撤回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撤销和撤回的区别如下: 1、意义不同,撤回要约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将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 2、时间不同,撤回要约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3、不同条件的撤回,通常对话的要约可以在相对人理解之前撤回,非对话的要约可以在要约通知提前或同时到达相对人时撤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