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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基本原则的是
释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从调解开始到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允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2)真实、合法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时,一方面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査明纠纷的事实真相,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另一方面,又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作为调解纠纷的标准和尺度,以便使民间纠纷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调解不是起诉必经程序的原则。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凡是纠纷双方当事人不愿意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或者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又翻悔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阻拦。
    怎么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纠纷当事人找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纠纷,即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申请调解时,当事人既可口头申请,也可书面申请。除当事人主动申请外,人民调解员发现纠纷后,及时主动前去调解。调解程序:
    1、纠纷的受理,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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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9: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