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紫杉醇白蛋白医保不能报销。 紫杉醇白蛋白医保不在报销范围,国家规定,乙类或者丙类药品,乙类要自付10%,90%进入基本医疗费用,丙类自费,而人血白蛋白属于丙类药物。同时不能报销的有除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外,MRI、CT、PET,以及所使用和购买的医疗器械,医疗材料费用,还有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补品,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等。也就是说医药费的报销只能报销甲类药品。国产白蛋白紫杉醇并非医疗保险目录用药,是不能直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是属于自费药物。 医保报销条件如下: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综上所述,医药费的报销只能报销甲类药品,而紫杉醇白蛋白不属于甲类药品,所以需要自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