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 |
释义 | 湖南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多少? 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2.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3.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 4.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目前,国家尚未公布农村宅基地规定使用面积的统一标准,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一般来说,宅基地面积制定标准会选取以下3种方法: 1.直接规定每户宅基地的使用面积: 例如安徽、河南、河北、山东等省直接规定了每户的最大宅基地面积标准。 在安徽,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60平方米,河南每户不能超过134平米。 换句话说,只要你的宅基地使用面积在各个省市的规定范围内,就属于合规的“一户一宅”。 2.根据人口建立宅基地面积标准: 上面一种方法是直接限定了每户的宅基地面积,还有一些地方是根据人口计算宅基地面积的。 相对而言,这种方法就更人性化,不仅考虑到了宅基地紧缺的现状,还考虑到分户的问题。 例如,在四川和重庆直接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标准为每人20-30/㎡。 以下是全国31个省市的宅基地面积使用标准,大家可以参考: 当然,从上述标准来看,不难看出在内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区,宅基地面积标准要比其他省市大得多。对于农民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好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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