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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省市县乡的等级划分
释义
    国省市县乡的等级划分如下:
    1、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3、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4、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县道国道省道乡道编号如下:
    1、国道编号G。国道由大写字母G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组成,如G311国道、G312国道等;
    2、省道编号S。省道由大写字母S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组成,如X301省道、X302省道等;
    3、县道编号X。县道由大写字母X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组成,如X301县道、X302县道等;
    4、乡道编号Y。乡道由大写字母Y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组成,如Y017乡道、Y342乡道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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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