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 :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8%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三条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