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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东省内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释义
    省内跨市临时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长期就医,需要备案。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1)掌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鲁医保”办理,办理进度、是否审核通过可以通过“鲁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2)现场办理:通过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二、异地就医备案后如何变更?
    办理了异地备案后需要变更备案的: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满6个月以上后需要变更备案,您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记录查询-自助备案-取消备案,再重新办理新备案即可。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可以通过鲁医保中的备案查询功能进行终止或修改备案,或者通过医保经办大厅窗口办理。
    三、什么是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指参保人到参保市以外地区(含省内其他各市及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联网结算,无需个人垫付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报销的情形。
    四、哪些异地就医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包括3部分: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及门诊慢特病费用。
    五、异地就医人员如何分类?
    山东省异地就医人员整合简化为两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将原来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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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