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利用不知情算共犯吗 |
释义 | 被利用不知情不算共犯。成立共同犯罪需要两个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共同故意犯罪,而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而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二者无法就故意犯罪达成共识,因此,不能将其认定为共犯。 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如下: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共犯与从犯的区别如下: 1、行为不同:通说主张规范性实行行为说,即在正犯和共犯的区分上,应当以行为人是否亲自实施了实行行为为基准进行判断。在间接正犯的情形下,行为人并不是单纯地引起他人的犯罪意愿或者为他人犯罪提供方便,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将他人作为犯罪工具加以利用,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 2、目的不同:这种假他人之手实现犯罪目的的行为,与自己亲手实施犯罪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也属于正犯倾向于规范性实行行为说的观点进而认为,通说将正犯理解为亲自实施基本构成要件行为、直接引起法益侵害的犯罪类型;共犯是以教唆、帮助等行为对正犯予以协力、加功,并通过正犯行为间接地引起法益侵害后果的犯罪类型; 3、定罪不同:另外,规范性实行行为说与我国刑法有关正犯与共犯的旨在解决定罪,主、从犯的界分旨在解决量刑的双层区分制的共犯体系完全一致。 综上所述,被利用不知情不算共犯。成立共同犯罪需要两个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共同故意犯罪,而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而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二者无法就故意犯罪达成共识,因此,不能将其认定为共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过失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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