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
释义 | 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超车、违反交通信号、强行驶入堵塞路口、驾驶不合格车辆、机件不符合要求、不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违反停车规定、不按规定掉头、超载、超速、不保持行车间距、不系安全带、低能见度下驾驶、违反交通管制等。 法律分析 1、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2、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3、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4、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6、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7、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9、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10、不按规定掉头的; 11、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12、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1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15、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16、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17、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18、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19、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1、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22、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3、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结语 以上是交通事故法律团队为您提供的解答。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以确保道路安全和避免潜在的交通事故。请大家牢记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等,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如有需要,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二)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三)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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