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户所居住或经营用房的自来水管线入户线、楼底线归本栋楼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和养护;单元阀、单元立管归本单元底层至顶层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养护;从单元立管接出的自来水管线至室内全部供水设施(水表除外,但由用户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水表损失由用户承担更换及相关责任)由用户本人负责管理养护。物权法的内容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二条 公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