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下调解,也叫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庭外调解的方式是: 1、庭前调解; 2、特邀调解员调解; 3、律师和解。 适用庭外调解结案的案件是: 1、一般买卖纠纷和借款纠纷; 2、离婚、赡养、继承等家庭婚姻案件; 3、供暖纠纷和物业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