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社保转回老家可以网上办理吗
释义
    社保转回老家的手续一般是可以网上办理的,前提是当地已经开通了网上社保转移的渠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转出地和转入地都已经开通网上转移渠道的,当事人就可以在网上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将社会保险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两地未开通网上转移渠道的,当事人就只能去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当事人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登记。根据我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社保转移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十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3: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