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家人两个户口本算不算两户 |
释义 | 一家人两个户口本法律上应该算为两户。但是这样的情形能分很多种,具体情况你可以具体去体会。简单的如爸妈一个户口本,你单独一个户口本你和你爸妈是一家人,但户籍上分两户,如果兄弟姐妹很多,可以分为更多户。还有就是家庭中有的人是居民户口,有人是非居民户口,也就是农业户口,也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多种情况,一家人不同户口本就不同户。同户是法律概念,一家人是亲情社会概念。 一个房子有两个户口本是正常现象,称之为“一屋两户”。两个户口本即代表原来的户口已经一分为二了。 关于分户: 1、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2、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老式住宅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分户要满足的条件: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平房住户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5、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用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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