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计隐秘的防御机制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后父母的探望子女权利,但如果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中止探望。不利情形包括违法犯罪、教唆不良行为、严重健康障碍或品质缺陷。探望权是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的身份权利,可以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行使。法院可以中止探望,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权的确立为当事人和司法工作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分析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使探视权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 拓展延伸 加强安全保护的关键措施 加强安全保护的关键措施是确保个人、组织或系统免受潜在威胁的重要步骤。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隐私和数据安全变得尤为重要。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风险,采取一系列措施是必要的。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通信、强化身份验证、定期更新软件和系统、建立严格的访问控制、培训员工以提高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漏洞扫描等。通过综合运用这些关键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安全漏洞,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安全。加强安全保护是一项持续不断的工作,需要不断跟进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威胁环境。 结语 加强安全保护是确保个人、组织或系统免受潜在威胁的重要步骤。在数字化时代,隐私和数据安全至关重要。采取加密通信、强化身份验证、定期更新软件、建立严格访问控制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安全漏洞,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安全。加强安全保护是持续的工作,需要不断跟进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威胁环境。 法律依据 。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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