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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洛阳市孟津县帮拆迁房子怎么样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一、离婚时不迁户口可以得到赔偿吗
    动迁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所以即使离婚,不迁出户口,到房子拆迁了之后,也还是享受不到赔偿。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等)综合考虑。
    二、工地意外死亡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地发生意外死亡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突发疾病或者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认定工伤后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如不是工伤属于一般意外死亡的,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三、什么房子拆一赔三
    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对拆一赔三的房子的具体要求做规定,根据各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拆迁按照的是当地的房屋拆迁标准来进行赔付的。而这种赔付对于标准倍数是没有具体要求的,实际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金额是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决定的。因此具体的拆一赔三的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房屋管理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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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