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赠与与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自愿赠与与诈骗的区别如下: 1、对方是否虚构或隐瞒事实; 2、对方是否有骗取钱财、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就是自愿赠与。如果有,就可能构成诈骗。 受害人如果是被诈骗,转账的资金是可以被追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但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往往存在调查取证,资金流向不明,有些诈骗罪会难以追回钱财,如果能追回就一定会返还被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