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可以是董事会人员 |
释义 | 董事会秘书可以是董事会人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一、监事会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监事会职责和权限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公司法对总经理的职责是什么?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临时股东大会怎么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如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 5、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份股份有一表决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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