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奖励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奖励政策很多,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员工奖励实施细则》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一)研发或设计的新产品给企业增加显着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二)技术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并给企业增加显着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三)管理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后,显着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并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四)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直接或间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五)通过优化设计院所提交的最终设计方案,显着降低投资或提高使用效率的个人或集体;(六)通过创新管理机制,显着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增加显着效益的企业管理人员。?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一)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做出显着贡献的先进工作者;(二)在提升企业形象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三)通过优化岗位结构,精干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实物劳动生产率连续三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集体或个人;(四)在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之前,提出预警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个人或集体;(五)举荐或选拔的优秀人才为企业管理或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六)在开拓市场或客户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七)执行专项任务超过企业原定预期,取得特殊业绩的个人或集体;(八)通过创新管理或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高管人员;(九)在节能、减排、修旧、利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给企业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集体或个人;(十)在优化产品质量和强化服务以及品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特殊贡献奖:(一)通过产品开发或创新管理,给企业增加的效益连续三年超过企业净利润15%以上的集体或个人;(二)当企业取得上年利润50%以上的超额利润时,且其主要原因被认定为团队或个人管理所为的,其企业高管人员可计发特殊贡献奖;(三)被授予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奖励,显着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集体或个人;(四)在抢险救灾和事故救护中采取得当措施给社会或企业挽回或减少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企业五年以上工龄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品格奖:(一)一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个人;(二)一贯勇于担当,不向他人推卸责任的个人(三)一贯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个人;(四)一贯善于和他人合作共事,且在建设和谐企业或团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五)一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处处做出表率的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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