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后购房,父母资助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夫妻共同还贷,有约定按约定办理,无约定按出资比例分割;婚前买房付清房款属婚前财产,离婚后不分割。 法律分析 1、婚后购房,如双方父母资助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况下,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 2、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若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办理,若无约定则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3、在结婚之前,由丈夫或妻子其中任何一方购买的房产,且由其个人付清了所有房款,则该房产为婚前财产,离婚后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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