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籍档案找不到了可以联系校方进行补办。 档案补办流程说明具体如下: 1、如果你的高中档案丢了,到自己的学校所在地,开具介绍信; 2、持介绍信道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 3、自己填制表格,或者不知道怎么填的话,找原高中的班主任指导下; 4.完成后请原班主任,签字盖章,再去校长那里盖章; 5、找自己的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6、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 封档。 原学校撤并找不到原学校具体方法如下: 1、到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说明学校已经被撤并; 2、到人事科,查找你原班主任和校长的所在单位,请他们签章; 3、到教育局的办公室主任负责掌管公章的,请他在学校盖章处加盖当地教育局的公章,并在盖章处加注:**学校于**年**月已撤并; 4、找自己的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5、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封档。 综上所述,要在办理前准备好自己的材料,高中毕业证、身份证等,补办档案正常情况是不收费的。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