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离婚,房产证应该这样办理 |
释义 | 离婚后的房产证办理需求:离婚后,需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在明年交房时,持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无需财产公证。若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以保持一致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是合法所有人,变更后的物权需在登记薄上进行变更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办理房产证 首先你们要到当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将离婚协议书交给民政局,然后取得离婚证。在明年交房办理产权证时,你个人持购房合同、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书、房屋维修基金缴费发票、个人身份证、民政局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单身证明即可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此前无须做财产公证手续。 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属于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说,房屋物权变更后,必须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房屋登记薄上做变更登记,使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变更后的物权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 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协商出售房产并平分销售所得。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包括房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子女抚养等因素来判断房产归属。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争取自己的权益。总之,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需要依法进行,最终的处理结果将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结语 离婚后处理房产证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并取得离婚证。在办理产权证时,准备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等,无需财产公证。若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办理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产权变更手续,以保持产权一致性。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可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解决,考虑双方贡献、财产来源等因素确定归属。委托律师代理可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维护权益。最终处理结果将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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