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行道法律规定如下: 1、有人无人都应当减速,遇行人过马路随时可以停车; 2、法律规定停车等候或拥堵时,禁止占用人行横道,所以经过人行横道时减速,等前车通过后有足够位置后,再一次性通过,保证不占用。这也确保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起后,即使堵车,行人也能通行; 3、人行横道有停止线的,行人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通行,没有的应停在停止线外。没有停止线的,应该与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的,交警将处以100元扣3分的罚款。人行道是让驾驶员自动减速或停车,让行人安全通过,即机动车向行人让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