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一个淄博女子,以相亲结婚为由,网上找我借钱万圆,现在人联系不上,如果追回我的钱 |
释义 | 借款人应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诉讼请求,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是有力的书证,但若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法院可能驳回诉讼请求。法院会核对提交的证据清单,并在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借款人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七天内交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否则法院可能自动撤诉。证据必须真实有效,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分析 首先与借钱的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当然可以起诉,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是有力的书证。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结语 在借贷纠纷中,与借款人进行协商是首要步骤,如协商失败,可考虑提起诉讼。然而,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诉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在起诉时应提交起诉书及相应副本,并提供原告主体资格和诉讼主张的证据。提交的书证应列明证据清单,经法院核对后备案。立案庭将在七天内办理符合条件的立案手续。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是有力的书证。请注意,证据必须真实可靠,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