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首先,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 其次,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可协商分配,或证明是个人所有财产,若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再次,虽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基于自然血亲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孩子,如果你们要分开,要协议孩子的监护权有谁行使,若不成可诉讼。 一般的同居关系: 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这里的共有,应理解为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