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以后父母还用养吗 |
释义 | 一、18岁以后父母还用养吗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离婚后子女的大学学费已经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了,由谁承担的问题只能依靠父母双方的协商与支持,如果孩子尚未成年,而且还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就有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法律规定给付抚养费就到18岁,以后的费用双方只能协商,协商不成,也不能请求法律的支持。 二、满18岁的父母要给孩子付抚养费吗 已满18岁父母一般不需要支付抚养费,除非孩子还在读书,或者确实无法独立生活。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父母已经18岁,孩子能够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随时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但对18岁以上的儿童来说,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需要法定和改变抚养关系。 四、年满18周岁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被抚养人的年纪已经年满18岁,父母即可不付抚养费了。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年满18周岁即成为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于成年子女没有法律上的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实务中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是支持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但同时为了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父母把孩子抚养到18周岁就算完成了抚养义务,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有三种,一种是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每个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就行,一种是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年总收入进行给付,支付总收入的20~30%就行,还有一种是没有收入的,可以用财务抵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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