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得了癌症丈夫起诉离婚还能怎么办 |
释义 | 丈夫在妻子查出癌症后起诉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的,要准备好双方还有和好可能的证据;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当事人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一、没有房子能够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当事人没有房子的,依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可以和对方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那么要争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 二、先起诉离婚的能要到孩子抚养权吗 先起诉离婚的一方,不一定能够要到孩子的抚养权。换句话说,子女抚养权的确认和争取,并不会受到其中一方先起诉离婚的影响。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主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来确认孩子直接抚养权的归属。因此,无论哪一方先起诉离婚,都不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一方比对方更适宜直接抚养孩子。例如:1、自己有更好的生活条件,比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2、自己有稳定的住房,能够给孩子安稳的生活;3、在此之前,已经与孩子长期共同生活,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4、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自己适合直接抚养孩子。 三、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可以和对方协商,争取抚养孩子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庭审的时候,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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