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最后一次密切接触患者或是疑似患者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与患者或是疑似患者接触过,一般是从接触过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病毒具有一定的潜伏期,若是不确定接触的时间,建议多隔离几天。如果是确定与患者接触过的时间,一般是从最后一天不出门开始算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