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庭上不会说话采取的措施如下: 1、寻找律师。如果不熟悉法律程序和诉讼程序,最好找一位擅长相关领域的律师代表自己出庭; 2、提前准备。要提前了解案件的情况、证据、法律法规等,充分准备辩护材料和策略; 3、保持冷静。在法庭上要保持冷静,不要激动或争吵,不要表现出情绪化的行为,以免影响自己的形象和案件的结果; 4、注意言行举止。在法庭上要注意言行举止,不要有不尊重法庭、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的言行,不要随意打断对方或法官的发言; 5、合理表达。在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时,要客观、合理、清晰地表达,并注意使用恰当的法律术语和表述方式。 法庭开庭需要的资料如下: 1、诉状和答辩状:诉讼双方需要在开庭前提交诉状和答辩状,详细说明自己的诉求和事实依据; 2、证据材料:诉讼双方需要在开庭前准备好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3、律师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要提供律师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律师有代理权; 4、身份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5、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合同、协议、票据、财务报表等。 综上所述,在法庭上不会说话是很正常的,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充分准备,注意言行举止,合理表达,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请律师代为发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