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级别 |
释义 | 副部级。国家反垄断局局长就是正司局级干部。目前,国务院下属的三个部(委、局)中设有反垄断局,均属于部(委、局)内设机构,不是国家局。国家商务部称为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称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国家工商总局称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国家商务部反垄断局的主要职能:(一)起草经营者集中相关法规,拟订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二)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磋商和申报,并开展相应的反垄断听证、调查和审查工作。(三)负责受理并调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的经营者集中事项,查处违法行为。(四)负责依法调查对外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五)负责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六)牵头组织多双边协定中的竞争条款磋商和谈判。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拟订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政策、任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二)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管理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全国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政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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