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7)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