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程序都是什么 |
释义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是: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在约定的期限内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要求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要求如下: 1、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2、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3、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 1、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 二、公司股东实际出资大于注册资本吗 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不一定大于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实际出资只需要等于注册资本,在各股东认足出资额后,公司就可以申请设立登记。但如果实际出资小于注册资本的,少缴的股东需要补足差额,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补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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