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登记过遗体捐献怎么查 |
释义 | 以前登记过遗体捐献查询如下: 1、打开钱包,和以往的操作不同,器官捐献登记在服务窗口中; 2、在输入框中输入“医疗服务”这四个字,然后点击确认即可; 3、依据医疗服务这几个关键字,会出现很多的搜索结果,只要选择钱包推荐的窗口就可以; 4、这样就进入了钱包医疗服务窗口的主界面,这时还没有看到“器官捐献”这个图标,需要点击“全部应用”; 5、点击全部应用之后,就可以看到所有的医疗服务的标题内容,需要的器官捐献登记就在这个页面的最底部; 6、首先要做的就是添加这个窗口选项; 7、进入器官捐献者界面以后,就可以看到志愿者登记的入口; 8、按照上面提示填写资料即可。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截止2021年4月,全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315万人,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3.3万余例,捐献器官9.9万余个,成功挽救了近10万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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