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诉讼中,当不同的证据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权衡。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因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法院应当全面审查证据,对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证据予以采信,对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加以排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举证负担不能产生结果时,由法庭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自行搜集证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事实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证据,其中有一种或几种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则可以依据其他证据来证明该事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有矛盾的,应当依据证据的可信程度、完整程度、相关性等因素综合判断。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处理不同证据之间出现的矛盾和冲突时,法院应当全面审查各种证据,综合判断证据的可信程度、完整程度、相关性等因素,采取合适的证据分析方法,从而查明案件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