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宾馆如果被抓有客人未登记如何处罚?由谁承担处罚?是否前台服务员要承担所有责任?? |
释义 | 宾馆如果被抓有客人未登记如何处罚?由谁承担处罚?是否前台服务员要承担所有责任??一,宾馆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宾馆如果出现有客人未登记就入住的,由宾馆接受处罚,具体责任承担由宾馆自行规定。1,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4,第十六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过错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宾馆登记上传旅客信息违反规定处罚的只有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各省、直辖市也有对特种行业(包括旅馆业)的法规。但只要是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取证、按法定程序处罚旅馆业主或前台工作人员,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幅度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颁发一般是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没收也应该由颁发的公安机关依法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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